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下简称《分类》),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数字经济产业特征和以提供数字产品(货物或服务)为目的的相关行业类别活动进行再分类。
根据《分类》,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相应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活跃、快速扩散,加速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入融合,有力支撑了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介绍。
鲜祖德表示,《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其中,前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6个大类、68个中类、126个小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5大类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该部分涵盖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91个大类、431个中类、1256个小类,体现了数字技术已经并将进一步与国民经济各行业产生深度渗透和广泛融合。
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总裁付英波表示,《分类》从产业实践出发,既力求科学又注重实际,将有助于数字经济发展状况获得全面、准确的反映,进一步为相关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活跃,正加速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入融合。特别是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的融合,正在带来今后10年的重大创新机遇。比如,在智慧物流的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等环节,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的融合正在不断提升服装、医药、食品等各行业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这些变化,都反映在了《分类》中。”付英波说。
紫光股份董事长兼新华三集团首席执行官于英涛认为,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中,关键数字技术创新是牵引,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则是腾飞的双翼。得益于制度优势、文化传统与市场空间,中国已经诞生出一批数字化领军企业。接下来,如何针对行业特点提供定制化可运营的解决方案,将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
“《分类》的出台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鲜祖德说,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定期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核算工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目标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借鉴国内外有关机构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方面的研究经验,探索开展我国数字经济全产业的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