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2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指出,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增长3.8%。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上年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6,比上年缩小0.08。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指出,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增长3.8%。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上年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6,比上年缩小0.08。(记者 初梓瑞)